贵阳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最新消息 贵阳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最新消息公告

教育百科2023-05-31 22:59:32未知

贵阳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最新消息 贵阳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最新消息公告

  2023年5月31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网上登记将于6月21日—7月1日进行。

  《通知》明确——

  ➤ 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登记入学,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公办小学、初中划片入学;

  ➤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

  ➤ 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严禁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过正常入学年龄、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

  ➤ 严禁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通知》规定,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2023年,贵阳市继续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市体育中学等招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体艺类专门学校可组织开展专业项目测评,不得组织文化课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经专业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继续实施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市、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市、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区(市、县)招生。

  民办学校报名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市、县)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高收费民办学校。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初中部招生名额小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在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方面,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推进外来人口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优先安排脱贫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学位不足的,应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确保学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流动的随迁子女,纳入全市统筹保障范围,根据其意愿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入学,或按照“两为主”原则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置。需要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由其居住区(市、县)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同时,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到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并严格控制班额。要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要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及时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便民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报名入学;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意见优先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就读。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通知》强调,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区(市、县)要加快制定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方面,各地各学校严禁设置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严禁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过正常入学年龄、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严禁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民办学校在师资配置和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育教学时区别对待政府通过协议、约定、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录取的学生。

  此外,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开展期间,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对于举报的顶风违反“十个严禁”等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除以上处理外,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取消本年公办强校评估资格;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市教育局明确,贵安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花溪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原有政策执行,同时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需要;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南明区教育局与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协商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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