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实验小学关于受理2024年秋季转学申请登记的通告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鲤城区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利益,现将我校受理有关转学手续办理工作安排如下:
转学受理对象
1.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实际居住“三一致”的学生。(入户籍时间要在2024年3月1日前)
2.监护人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实际居住“三一致”的港澳台及外籍学生。
3.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含“四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台商投资区人员)随迁子女。
注:应相关要求,我校目前只受理登记2024年秋季二至五年级的转学申请
转学登记所需材料
(一)户籍在“本校服务区内”办理转入所需材料:
1.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面以及学生页面;港澳台及外籍学生另需提供出生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二)外省市进城务工人员及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等“四区”人员随迁子女,办理转入所需材料:
1.外省市来鲤务工人员需提供: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面以及学生页面)。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父母一方本服务区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在鲤城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居住证签发、社保缴交、劳动合同签订或者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必须都在半年以上(2024年3月1日前)。
2.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等“四区”人员需提供:
(1)父母一方在本服务区内的租房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在鲤城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缴交中)社保的证明材料等。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面以及学生页面)。
注:租房合同签订(发票)、社保缴交、劳动合同签订或者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必须都在半年以上(2024年3月1日前)。
办理时间
2024年7月10日和8月26日的9:00—11:00,15:00—17:00。
办理地点
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鲤城区实验小学总校区(兴才路2号)四楼教务处办理。
咨询电话
办公室:22370188
林老师:13859799225
家长须知
1.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2.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可到我校登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