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8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申请方式
到学校现场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学位申报,不再接受补申请。申请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建议家长错峰前往学校申请。
申请插班生学位所需材料
1.父母及学生的户口本;
2.父母身份证、结婚证;
3.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证(无则不提供);
4.《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
5.《学习成绩报告单》或《素质报告单》。
录取办法
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计划
八、九年级招收少量插班生。
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的户籍生[2023年8月13日(含)前取得户籍],申请插班年级需要与学籍表上年级对应(例如学籍表上为七年级,则只能申请八年级学位),不接受留级、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