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河南高考少数民族加分取消
政策依据:《河南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豫教学〔2021〕116号
(一)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4.从2024年起,“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调减为5分。2021年至2023年,此类考生的加分分值不变,为10分。
(二)逐步调减和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1.从2024年起,取消少数民族加分项目。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2.从2024年起,“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加分分值调减为5分;从2027年起,取消此类考生加分项目。2021年至2023年,此类考生的加分分值不变,为10分。
上述全国性加分项目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我省高校投档时使用,所有加分项目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相应加分分值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取其最高一项的分值加分,不得累加。已取消的加分项目不得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