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考核:
意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于6月19日至6月28日,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取得居住证满3年)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各县级征兵办公室要及时受理。
政治考核工作由各县级征兵办公室按《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组织实施,于7月5日前完成
考核内容:
(1)主要考核应征青年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
(2)考核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考核对象:
征兵政治考核重点考核本人现实表现情况,“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共同生活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就是通常说的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就是外公、外婆。
所以,叔叔、舅舅、姨妈等亲属并不在考核之列。但是,相关人员如果是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构成法律关系的,也会在考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