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工作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镇教育管理中心已将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情况进行了汇总,现特面向社会予以公示,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期内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查核属实后,将按实际情况予以修订,并对积分结果进行重新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家长可根据《寮步镇2023年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和积分分数于6月15日14:30—16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在规定时间内可多次修改积分志愿,逾期招生平台关闭,不接受修改。
三、公示结束后,镇教育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并于7月5日在“学在寮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积分入学录取结果。
四、申请人可于7月5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按时注册。已录取积分公办学位但放弃入读的申请人,公办学位不顺延录取。
五、公示时间:6月15日至21日
六、监督电话:832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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