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区小学毕业生微机派位派位对象:
1.公办学校:
①除被初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录取的项目基地后备人才、配套生、特色招生、一贯制直升、系统子弟等提前批录取学生外,以多校划片方式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②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学生,直接录取到对应初中学校,不参与公办志愿填报与微机派位。(计算机派位系统中视为“志愿批”)。
2.民办学校:
①志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公办志愿未派中或虽派中公办志愿但选择民办优先的小学毕业生;
②志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单校划片(对口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③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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