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信息采集
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信息采集对象: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
报名材料
(一)城区户籍入学。
凡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
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2022年发布,仅供参考)。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巿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巿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二、现场审核
时间:暑假放假后一周内(2023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起)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暑假放假后一周内,前往对应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
三、民办学校摇号/结果确认
摇号时间:6月20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和区教委有关科室人员监督下,于6月20日在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由区教委基教科利用系统在指定地点统一开展电脑随机摇号。
摇号结果确认时间:6月21日18:00前
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即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7月6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