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已顺利结束。我院将于5月29日14:00后为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查询网址:https://cx.sdzk.cn),并向被录取的考生推送短信,请考生及时查收。同时,我院将在官网公布各院校各专业投档最低分数线。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已完成,后续不再安排补录。
特此公告。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29日
拓展信息:专升本录取原则
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3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9号)执行。
(一)“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
1.2023年“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为:总成绩不低于100分。
2.录取时,首先进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被“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专升本录取。
(二)普通专升本录取。
录取时,按照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校荐生批次、自荐生批次依次进行。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2.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4.平行志愿投档,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总成绩、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政治)单科成绩、计算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5.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和校荐生批次,均设置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若仍有剩余计划和生源,则从高分到低分,在可报考范围内按照“专业+院校”随机进行调剂,直至录取额满或无合格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