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材料:
(一)户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1.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有住房的,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按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根据《关于期房安排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位的实施意见(试行)》(崇教规〔2024〕1号)精神,凡在我区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且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区住建局审核通过的《崇川区小学期房入学预审表》,入学户证一致学校或有其他必须迁移户籍情形的,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期房对应社区集体户口证明材料。
2.入学以下学校还需具备的条件
(1)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朝晖小学、崇川小学、同和小学
①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参照入学条件合法固定住所原则确认。
②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三孩或多胞胎除外)。
③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4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2)北城小学、启秀市北小学
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4年6月20日以前(含6月20日)。逾期统筹安排入学。
(二)户籍不在崇川区的入学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条件,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入学。
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崇川区购房的,按施教区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
(3)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
注:如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属于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学校的施教区,则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2.法定监护人在崇川区租住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三)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四)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4南通各区入学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