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需要,如有变动以最新说明为准。
大亚湾民办招生第一批次跟第二批次的学生在初审的时候就已经有学校名称了。
第三批申请人须在6月27日—28日进行志愿填报。申请人可填报2所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将不参与第二志愿的录取)。申请人务必先行了解各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数及住宿、校车等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注意事项:
1.预报名登记是申请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的前提条件,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预报名登记点进行登记,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填报志愿。
3.每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两所民办学校,且可同时申请公办学校(申请方式和程序详见公办学校招生公告),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
4.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5.未按大亚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和程序,学校自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入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家长和学校自行承担。
6.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