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16]40号) 及上级教育部门 2023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精神落实随迁子女教育“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确定就读公办学校,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学校要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