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春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第二批次)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春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有关要求,对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第二批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请与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0553-4831703。
二、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春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第二批次)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