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武侯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武侯区及高新南区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教师资格,请咨询成都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全日制师范生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初级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本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10月8日9:00——10月31日17:00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
(二)材料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网站上的“注意事项”,具体确认细节以“注意事项”上的要求为准。所需提交的材料为: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有关体检的说明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的要求,请完成报名之后按照“注意事项”里的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表在医院免费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本网站有关通知公告,按照本区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