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至6月20日为全市“三考”静音特护期,学校、居民住宅等周边区域的建设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中午12时至14时,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三考”期间,即6月7日至9日、6月12日至14日、6月18日至20日,全市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严控施工运输造成交通拥堵;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6个100%”的要求,严格控制露天焊接、油漆喷涂等散发刺激性气味的施工行为;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杜绝超限超载无牌无照车辆上路,严防工程运输车辆通行安全隐患。
在“三考”期间,各县(市)区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要组织监督巡查,督促辖区建设工程根据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防施工活动影响考生备考及考试,对市区道路建设做好工期安排,确保“三考”期间市区道路通畅。
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将坚决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红牌警示、纳入差别化管理、记录本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不合格、上报不良行为等处罚。
此外,对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确需施工作业的重点工程项目,必须由生态环境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审批,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施工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