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统考院校(专业)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投档规则
(一)统考类别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二)校考类别的院校(专业)
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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