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2023年积分制入学公办学位供给和录取原则
按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23〕27号)要求,以及市教育局对学位供给情况的审核结果(学位供给数量以本通知为准),现把我镇2023年秋季积分入学公办学位供给和录取原则公布如下:
一、学位供给数量
二、录取原则
根据提供学位数按积分从高至低分年级录取至相应公办学校。
三、资料初审及复核
资料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6月2日, 6月4日公布初审结果,如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4日至6月9日重新提交资料进行复核。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学生家长“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须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五、积分公示
积分情况于6月15日至21日通过“樟木头教育”微信公众号,樟木头教育网等媒体公示。
积分方式、积分内容、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等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六、民办学校补贴
(一)从2023年秋季开始,只有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才需要在网上积分申请,民办学位补贴不用网上积分申请,秋季入学后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申领。
(二)补贴标准:小学5000元/生/年;初中6000元/生/年(以上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