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金华市教育局正式发布。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入学年龄要求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初中入学对象为:2023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学校招生范围
1. 公办学校按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
2. 原“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的学校,已划分学区的按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处于招生过渡期的,起始年级仍沿用以往招生方式。
3.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审批机关为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办学校,应当优先满足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在审批地招不足且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审批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可适当跨县(市、区)补招非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