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南县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结合实际,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办理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调解室(含江路9号)
电话:0797-2631233
贷款期限
①借款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②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首次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2.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一同前往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5.持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首次贷款的学生指定账户新增为“平安银行(江西)”
续贷流程
(一)现场受理
步骤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借款学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须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如共同借款人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前往)。
步骤三: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工作人员录入电子回执。
(二)远程受理
(1)远程办理的学生需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
(2)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果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并确认合同信息后,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学生在线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返回学生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4)远程续贷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会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其他具体事宜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
温馨提示
◆ 珍惜个人信用,从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
◆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同学请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续贷学生均不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办理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址: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调解室(含江路9号)
电话:0797-263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