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
体检实行单项淘汰,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体检结果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体检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提醒考生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的同时,务必要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haeea.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见附件3,此表必须用1张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由考生本人提前据实填写表中项目,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在考生参加体检报名时提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不实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在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相关内容,以及考生现场体检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由主检医师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评摄录系统,实行全程录像。体检结果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附件:1.河南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