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说明
高中学考成绩公布将以“等级”“分数”形式呈现,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A—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简称学考总分)和排位,其中艺体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40%+术科统考成绩×1.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学考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再参与术科合成总分计算和排序。考生成绩排序原则为:
根据考生学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总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
高低,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