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厚街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办法

教育百科2023-05-17 06:42:40佚名

2023东莞厚街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

  厚街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以户籍为依据,按照免试入学、结合居住地(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且产权属学生父或母所有)、入户厚街时间先后顺序、相对就近、周边调配等原则,将各类适龄学生统筹安排至各公办小学入读。

  (一)厚街镇户籍适龄学生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厚街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向厚街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延缓一年入学(须提交三甲医院证明,申请书(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小孩、家长户口簿页、户主页和出生证复印件,于5月16日—5月22日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注意: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及提交材料等均需提前预约。

厚街镇2023年户籍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2.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逾期招生平台将自动关闭)。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4.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5.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审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6.志愿填报及学校安排说明

  申请人于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在“志愿类别”栏目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一项或多项学位。具体操作如下:

  (1)申请人在“是否学区生”栏,若选择“是”,则无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直接安排至申请人户籍所属社区对应的公办学校(户籍所属社区不是指申请人或其父母房产所在的社区),详见下表:

  厚街镇各社区户籍学生可申请公办小学一览表

  (2)申请人申请跨学区的公办学校,在“是否学区生”栏,须选择“否”,填报3所公办学校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哥哥姐姐在非毕业班就读的学籍证明等佐证材料。

  (3)湖景社区(独立户、集体户)申请人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在“是否学区生”栏,须选择“否”,填报3个公办学校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哥哥姐姐在非毕业班就读的学籍证明等佐证材料,如不能提供居住地址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4)跨学区和湖景社区申请人志愿学位安排说明:优先满足学区生后,再结合剩余学位的数量,按志愿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申请学校无剩余学位,则按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二志愿申请学校无剩余学位,则按第三志愿录取;若三个志愿申请学校均无剩余学位,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由于今年户籍学生剧增,镇中心区学位紧张,申请人要科学、合理填报公办学校志愿,对不符合申请中心区学位的申请人,将被统筹安排至中心区的周边公办学校(三屯小学、河田小学、新塘小学、涌口小学等)。

  跨学区、湖景社区、申请长幼同校入读公办学校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学生,须在6月4日-12日凭预约号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申请表(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及申请人和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出生证明、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哥哥姐姐在非毕业班就读的就读证明(学校盖公章)等佐证材料。

厚街镇2023年小学一年级户籍生(跨学区)申请表

厚街镇2023年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湖景社区)申请表

  (二)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学生

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学生申请入学指引

厚街镇2023年小学一年级非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公办小学一年级市、镇优待政策学生安排办法:结合学生父或母的居住地(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的住宅,且产权属学生父或母所有),当申请人所填报的3个志愿均不能满足时,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至我镇其他公办学校。

  (三)积分入学非东莞户籍适龄学生

  按《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积分制录取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厚街户籍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1.招生对象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逾期招生平台将自动关闭)。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4.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5.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审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6.志愿填报及学校安排说明

  申请人于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登录招生平台,在“志愿类别”栏目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或“民办学校”等一项或多项学位。

  (1)申请人是厚街镇公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是否学区生”栏,若选择“是”,则无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直接安排至毕业小学对应的公办初中,公办初中对应招生范围详见如下:

  备注:若本学区公办初中学位不能全部满足对应学区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求,部分学生将被调剂至镇内其他公办初中。

  (2)申请人在厚街镇外就读小学或申请跨学区的公办初中,在“是否学区生”栏,选择“否”,填报2所公办初中志愿,并在“补充资料”栏上传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等佐证材料。

  (3)跨学区学位安排说明:根据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含自建房)、入户厚街镇时间的先后顺序、学位数量等情况,统筹安排至我镇公办初中。

厚街镇2023年初中一年级户籍生(跨学区)申请表

  在厚街镇外就读小学、申请跨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的初中一年级适龄学生,须在6月4日-12日凭预约号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申请表(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及申请人和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出生证明、申请人父或母的自有房产证明(含自建房)等佐证材料。

  (二)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初中适龄学生

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学生申请入学指引

厚街镇2023年初中一年级非户籍生入学申请表

  (三)积分入学非东莞户籍适龄学生

  按《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积分制录取的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学生和非户籍适龄学生。

  (二)招生条件

  1.户籍适龄学生: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2.非户籍适龄学生: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户籍学生可选择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方”),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其中:

  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直接申报民办学校;

  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学生,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适龄儿童少年也需要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但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三)招生办法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开展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及“电脑派位”。

  1.直升入学

  在具有直升资格的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为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对口直升学校申请直升。如直升申请人数少于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直升申请人数超过对口直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对口直升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未能被直升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本市其他民办学校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2.长幼同校入学

  民办学校在满足完“直升学生”入学需求后如仍有剩余学位,按剩余学位50%的比例提供学位优先满足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入学的需求(仅限于哥哥姐姐现在本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其弟弟妹妹今年需要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如“同校入学”提供的学位计划数超过申请人数,全部予以录取,剩余的学位计划增加至“电脑派位”计划数。如提供学位计划数少于申请人数,由民办学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随机录取。

  3.电脑派位

  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学生名单后,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选报本市不超过3所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符合“直升入学”资格,但监护人不是本市户籍或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学生,其父或母办理了本市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后,予以直升。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

  2.幼升小直升政策截止至2024年,2023年秋季起入学的幼儿园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读民办学校。

  3.从2022年秋季起转学到有直升资格学校(或幼儿园)就读的学生,毕业时不能通过直升方式申请入读对口直升学校。该部分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的“电脑派位”或“补录”。

  4.按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民办学校招生类别中的一类填报志愿,如选择并被“直升入学”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长幼同校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长幼同校入学”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填报“直升入学”和“电脑派位”志愿;如选择了“直升入学”或“长幼同校入学”但没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不少3所“电脑派位”学校志愿。

  (五)入学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逾期招生平台将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 i莞家APP。

  3.信息填写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上传规定的证件照片。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家长按积分方案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的学生家长填写申请人哥哥姐姐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4.初审结果公布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民办学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6月4日公布;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民办学校须在初审结果前确定“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名单。“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审通过后须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完成志愿填报。

  5.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2)每个学生均可填报不超过3所民办学校。按每所民办学校对外招生人数,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学生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须认真阅读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

  (3)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四、公布录取结果

  (一)公办学校

  镇教育部门于2023年7月5日在招生平台上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以及积分制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二)民办学校

  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进行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注册缴费

  (一)学生注册缴费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含“直升入学”“长幼同校入学”录取学生)。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注册确认

  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根据“注册码”须在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三)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

  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各学校须在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内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

  六、民办学校补录

  注册缴费后,如民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可开展补录工作。学位已满的民办学校不再进行补录。

  (一)第一轮补录

  1.补录学校。适用于2023年7月5日电脑派位已按招生计划录满,注册后因有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需要补录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申请学位调剂的双/多胞胎学生”“申请了长幼同校入学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但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已在公办或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但逾期不注册(双/多胞胎学生除外)”以及“未在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均不能进行第一轮补录。

  3.补录计划。2023年7月14日前公布本轮补录民办学校名单以及补录计划数。

  4.公布补录结果。2023年7月14日公布补录结果,家长可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补录结果。

  5.补录办法。补录计划优先解决双/多胞胎学生入学调剂,满额为止;调剂完毕后如有剩余学位,按民办学校“长幼同校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的名单顺序补录,额满为止;如“长幼同校入学”安排完毕后还有剩余学位,按2023年7月5日电脑派位现场产生的“派位号”“开始码”和录取办法根据民办学校剩余补录计划数,以及补录学生原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和顺序,由市教育局统一顺延补录。

  6.双/多胞胎学生学位调剂办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一致的情况下,如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可于2023年7月5日14:00-7月6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双/多胞胎学位调剂”栏目提出申请和上传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平台自动调剂。其中,如双/多胞胎均有录取学校的,由招生平台被靠后志愿录取的双/多胞胎一方自动调剂到被靠前志愿录取的一方的学校;如双/多胞胎只有一方有录取学校,将未有录取结果的一方自动调剂到有录取学校的一方;如双/多胞胎均没有录取结果,由其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进行第二轮补录。双/多胞胎兄弟姐妹民办志愿和民办志愿顺序不一致的,不接受调剂。

  7.注册缴费。2023年7月16-17日,具体以补录学校通知为准。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注册缴费后,民办学校根据学生“注册码”在招生平台上“注册确认”。

  (二)第二轮补录

  1.补录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补录对象。适用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逾期不注册”“未按时在招生平台报名”或“父母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居住证”等学生。

  3.补录办法。民办学校结合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后的学位剩余情况制定补录方案,有剩余学位的应优先“长幼同校入学”未被录取或“在我镇居住”的学生补录申请。符合补录对象的学生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在接收补录学生时,须先核查学生和监护人的补录资格,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查重”,不符合条件不予以补录。非本市毕业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学籍卡。民办学校接收后于8月31日前将有关录取数据上传招生平台。

  七、其他入学问题

  (一)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

  户籍学生须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才把户籍迁到厚街的,如需申请厚街镇公办学位,须在8月21日-23日凭预约号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二)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

  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在8月21日-23日凭预约号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部门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八、非起始年级入学问题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1.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1)户籍学生须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须在6月12日—6月16日凭预约号到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插班的学生由镇教育部门根据非起始年级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的,将通过发放学位补贴的方式来解决户籍学生入读问题。

  (2)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该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非户籍学生

  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该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招生咨询热线:85585973、85889236

  招生咨询地址:厚街镇政务中心招生入学咨询窗口(位于厚街镇竹园路68号),注意:招生咨询必须在i莞家公众号,预约厚街镇政务中心,选择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入学咨询。

本文标签: 民办学校  户籍  学生  学校  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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