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中级)
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题型:
60题单选题,每题1分;20题多选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两科同时合格即可拿证
可选择考试城市:
全国范围开考
拿证后可就职的方向: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福利院、敬老院、收养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光荣院、军休所、事业单位、公务员等。
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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