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七年级招收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对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需符合以下具体条件之一:
1.具有龙门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龙门县外、惠州市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龙门县辖区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在龙门县参加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
3.非惠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龙门县辖区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持有龙门县有效居住证和在龙门县参加养老保险均满3个月以上。
4.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国际人士和港澳台人士的随迁子女;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5.不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第五条情况的港澳台人士或其子女在我县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入读条件与“非龙门县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