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资面试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信息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2日16:00。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4日24:00。
二、报名流程
(一)信息填报。
1.个人注册。已报考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无需注册,笔试采集的个人信息无法更改,只能进行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内容的填报。未报考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接收短信进行验证,注册后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进行个人信息填报。
2.照片上传。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3.考区选择。
(1)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2)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
2023年下半年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师范生,应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3)上述情况之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切勿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以免导致无法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
4.特别提醒。
(1)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本次报名信息一经通过确认不得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认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3)高等教育学历核查将在教师资格认定环节进行,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4)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系统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信息确认。
1.查看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于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结果。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确认请查看信息确认反馈结果、各市公告或咨询各市(各市网站链接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提交复审。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市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按时缴费。考生信息确认通过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面试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收费依据。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