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采取什么样的招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分为四类情况:
(1)对于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3)对于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4)对于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甘肃省艺考统考内容及分值:
各类别专业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的通知》(甘教考高〔2023〕8号)执行。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采用“考评分离”方式组织考试,其余考试的面试环节均采用现场打分方式组织考试。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mp.weixin.qq.com/s/fOpuGU2UtAtYUm1SceVI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