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成人高考申请享受照顾录取政策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在报名时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一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原件扫描版,原件需经现场核验,考生本人必须在9月14-20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09室)提交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考生复印件上交省考试院审核。未能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免试申请。
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入学的具有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申请免试入学或加分,需交验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入学的下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需提交考生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分别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申请加分投档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需提交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政府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侨生”证明。
申请加分投档的台湾省籍考生交验《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本人户口簿原件。
符合其余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符合年满25周岁人员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资格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身份信息甄别确认,考生无需申请也无需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