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高考和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确保高考和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良好、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控制时间
1.2023年5月23日6:00至6月26日18:00。
二、控制范围
厦门市全市
三、控制目标
1.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达标排放。
2.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3.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4.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
5.6月8日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5日15:0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开始时间。在6月8日14:45至15:30、6月25日15:00至16:00期间,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职责分工
1.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处理中心负责受理信访投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环境监测站建立值班制度,负责工业噪声监测工作。
各驻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24小时环保信访投诉联动值班及工业噪声污染的监督查处。
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在高考和中考考试开始的前一天夜间至考试结束,每天安排至少一个工作小组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理污染投诉。高考考试期间,每个考点都要有工作小组值班。
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并依法查处“12345”转交的建筑施工、住宅装修、餐饮娱乐噪声污染投诉。
各区城管局及市局二大队在高考和中考考试开始的前一天夜间至考试结束,每天安排至少一个工作小组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理污染投诉。高考考试期间,每个考点都要有工作小组值班。
3.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市政园林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控制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研究筹划,把加强高考和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合理安排人员和力量,保证人员、经费、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到位;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既要全面出击,又要突出重点。
2.组织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高考和中考噪声控制期间,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停止审批《禁止施工时段产生噪声建筑施工申请表》。
4.加强现场检查。各执法单位要组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对平时群众投诉较多、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企业或经营者,要督促其加快整改力度,整改不到位的,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必须停产或停业整改。
5.加强联动值班。各执法单位要安排好110联动值班,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按相应职责分工负责12345投诉电话受理和转办。处理投诉件要及时有力。
市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站要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值班表(5月23日至6月26日)报市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处及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各驻区生态环境局还要同时报送高考考试期间各考点的值班表。
各区城管局,市执法局二大队要于2023年5月22日前,将值班表(5月23日至6月26日)报市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同时报送高考考试期间各考点的值班表。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于5月22日前将工作联系人报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部门依法加强高、中考期间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执法工作。
6.加强舆论宣传。由市环委办发布通告,并在《厦门日报》连续刊登2天。各相关执法单位要积极宣传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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