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区范围
和平街道9、10、11、12、14、15、17、20委,13委6、7、8组,光明街道11委,和平街道(原新民街道)6、7委,和平嘉园6委。
二、招生对象
长期实际居住本学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所需证件及要求
1.《户口本》及《房屋产权证》(近五年的房屋产权证需持购房税票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若无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私人交易无效)。购房合同需上交带有地址页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2.最近2个月之内的水费票、电费票、煤气费票原件(网上缴费凭证)、物业收据(或物业登记拍照)及上一个采暖期缴费凭证。
3.孩子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4.孩子父母无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的,需要提供市房产处(河东、李石两处)出具的父母名下无房产证明。
5.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雷锋第二小学东门
五、报名时间
7月7日
8:00-9:30 和平街道9、10、11、12委
9:30-11:30 和平街道14、15、17、20委
13:00-14:00 新民街道6、7委
14:00-15:30和平街道13委(6、7、8组),光明街道11委、和平嘉园6委
联系电话:1594139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