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小学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安置方式
(一)基本原则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继续按照“分区域自主报名、随机派位、统筹调剂”相结合的原则安置入学。
(二)可申请学校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章贡区义务教育入学学位申请平台”可填报两个入学意向:
第一意向为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域接收学校;
第二意向为居住证所在区域接收学校外学位相对宽松的其他学校(由区教体局根据当年生源摸底及学位情况提供)。
(三)录取安置方式
第一意向学校录取方式:学校录取完章贡区户籍适龄儿童(含军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等)后,剩余学位用于接收第一意向填报本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当剩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时,予以全部接收,若第一意向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则通过摇号方式录取,未摇中者可参加第二意向学校招生或直接服从区教体局统筹调剂。
第二意向学校录取方式:学校录取完章贡区户籍(含军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第一意向申报本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后,剩余学位用于接收第二意向填报本校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当剩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时,予以全部接收,若第二意向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则通过摇号方式录取,未摇中者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接收学校就读。凡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不服从摇号结果或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