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报天台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招生时间、招生流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及相关信息,并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坚持免费入学原则
认真执行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县教育基金会也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捐资款。
(四)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考试、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二、招生对象
1.小学招生对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或往年经户籍所在地学校批准缓学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
2.初中招生对象: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1.报名时间。在6月27日6:00 至6月29日22:00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进行入学报名。
2.录取时间。招生具体安排详见《天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各校可在全县统一的时间段内,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弹性安排各批次录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