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湾区公办小学报名指引
报名入口:金湾区义务教育招生系统
报名时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22日下午6:00
招生对象(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具有金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金湾户籍学生”)。
2.金湾区内符合珠海市、金湾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政策性照顾生”)。
3.户籍在金湾区外珠海市内,符合跨区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跨区报读学生”)。
4.达到2024年金湾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积分入学学生”)。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符合金湾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申请随班就读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超招生计划数,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规则进行录取。
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金湾户籍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区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招生范围
现场审核材料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见附件5)
(二)政策性照顾生材料(见附件1、2)
(三)需提交特殊材料(见附件3、4)
家长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附件1.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
附件2.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类别及证明材料
附件3.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特殊材料一览表
附件4.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加分项目证明材料
附件5.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基本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向区教育局或区纪检部门反映。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0756-7260109。
(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关招生相关政策可咨询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室(电话:0756-7263083)和招生窗口,也可咨询报读学校(详见附件10)。
(三)因个人录入报名登记信息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家长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复核申请、资料审核和阳光分班。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不符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转学插班生,家长可按本细则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报读民办学校或在户籍地报读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