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幼儿入园年龄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原则上小班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经开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托位数面向满2周岁幼儿招生。
二、招生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在属地政府领导下,由各县市区、经开区教育部门及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二)坚持普及普惠。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鼓励并统筹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三)坚持公平公正。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园相关信息,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