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新生信息采集:5月9日至5月15日】
》》》点击进入信息采集入口
》》》
招生相关政策
1.招生对象: 符合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时间:全市初中招生时间为7月1日-7月5日。目前是信息采集阶段,不是报名阶段。在指定招生时间内未到施教区学校报到的,录取批次视同为第七批次,将由教育局根据学位录取情况统筹安排。
3.招生办法:
(1)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就近入学不是要安排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这是一种误解。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市的生源分布、学校布局、学校容量等情况划分各学校施教区。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所属学校就读,都符合就近入学政策。
(2)依据“学生户籍、房产信息、长期食宿地”等情况确定城区适龄少儿的就读学校。凡是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市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城区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协调安排的先后次序见下。
“三一致”;非“三一致”:
①现役军人子女、英烈英模或军残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②城区拆迁户尚未入住安置房(或自购房)③在城区学校施教区拥有自有产权房且已常住的;④子女及父母拥有城区学校施教区户籍和常租房的;⑤外地来仪创业、务工人员在仪取得居住证和合法劳动关系的;⑥本市子女及父母在城区学校施教区无户籍且无自有产权房、但父母双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且有常租房的;⑦其他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