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泉驿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公告
01
报名登记对象
公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划定服务范围内适龄幼儿。
02
报名登记方式
公办幼儿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确认”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5月11日9:00—5月17日17:00,网上信息采集。适龄幼儿家长通过电脑访问“成都招生考试网”(网址www.cdzk.com),点击“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
1.在划定范围内、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
2.已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安置地的1所幼儿园;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临时居住地(含自购房)的1所幼儿园。
3.因受疫情影响而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限报购房所在地的1所幼儿园。
03
现场资格审核
5月18日—22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根据幼儿园发送的审核通知短信,到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幼儿园当场告知资格确认结果。审核结束后,各幼儿园公示审核结果及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到报名的幼儿园门前公告栏查看审核结果。
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交资料:
1
普通幼儿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
2
拆迁已安置家庭幼儿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分房协议。
3
拆迁未安置家庭幼儿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4
受疫情影响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
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龙泉驿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开具的证明。
温馨提示:
填报新建幼儿园的家长请特别关注下表,看清资格审核和录取公示的地点。
04
电脑随机录取
幼儿园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幼儿;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24日。届时将邀请区人大、政协、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代表,街镇代表、督学代表、园长代表、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见证电脑随机录取过程。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或独立报名。录取方式有两种:
方式1:捆绑录取。捆绑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一旦录取则视为捆绑幼儿全部录取,未录取则视为全部未录取。
方式2:独立录取。独立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每名幼儿独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根据录取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05
公布录取结果
5月2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幼儿园门前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了解办理入园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06
公办幼儿园补录
5月24日,通过“成都龙泉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前公示栏发布公办幼儿园补录公告。有空缺学位的幼儿园按流程补录。电脑随机录取落选的幼儿可参与公办幼儿园补录。已录取的幼儿不得参与补录,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
07
办理入园登记
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幼儿园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学位。空缺学位不再补录。
多子女家庭孩子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申请在办理入园时向幼儿园提交。
温馨提示:
新建幼儿园达到开园标准后方可开园,办理入园时间另行通知,请家长在选择新建幼儿园时慎重考虑。
08
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成都市标准执行:市一级园650元/生·月、市二级园600元/生·月、市三级园500元/生·月;伙食费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09
招生划片及招生计划
龙泉驿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共计92所,计划招生99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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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
如遇到幼儿入园相关问题,可拨打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进行咨询。
028-84857671(学前教育科)
如在报名平台操作中遇到问题,还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028-86695454(平台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