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6月27日9:00—16:00.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的儿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其中双(多)胞胎家庭可于该日向民办小学所属区、县(市) 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参加组合绑定电脑派位。
6月28日,公布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名单。
6月29日—30日,公办小学第一批现场信息核验。
7月3日,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开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以下简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民办小学所在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报名儿童一次性全部录取。
7月4日9:00—16:00.市教育局在入学管理系统中公布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名单及剩余招生计划。完成网上报名且未被录取的儿童,可参加民办小学的补招报名,已选报公办小学的儿童也可参加。所有报名或补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在第二阶段录取时,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录取。
7月5日12:00—16:00.完成补招报名的儿童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结果查询。双(多)胞胎家庭可向报名民办小学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参加组合绑定电脑派位。之后,公布民办小学补招学生名单。
7月9日,补招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由民办小学所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公布补录取结果;补招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报名儿童一次性全部录取。
7月14日,公办小学进行第二批现场信息核验。
7月15日开始,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小学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第一阶段未录取的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录取工作。
7月16日,公办小学招生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