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工作将于9月4日开始。本次考试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兴安盟设立考区,请考生依照自愿的原则在报名时选择考区,在报名结束后不可以变更考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及现场信息采集时间:9月4日9时—9月8日17时。
二、报名报考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公安管理学(本)”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专业,不接收社会考生报考,自治区公安厅将提前组织预报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报名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方式:
已经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或已经进行过现场信息采集,拥有准考证号的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选课、缴费即可,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二)首次报考考生(新考生)报名方式:
1、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查询报考简章、开考专业计划设置和报考课程安排等,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2、首次报考考生要先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信息采集的旗县(区)招办(报名点)。注册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网上注册后未办理信息采集手续的考生,无法在网上填报考试课程。
3、完成信息采集手续后,考生根据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选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区及考试课程。每次考试,最多可选择4门课程。考生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支付报考费用,报考费用为45元/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以上所有操作均须在9月4日9时—9月8日17时内完成。
(三)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报名方式:
1、8月30日9时—9月4日17时,首次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新考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请所有报考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的新考生在此期间务必完成预报名。
2、9月5日,为自治区公安厅资格审核时间,自治区公安厅联系方式:0471-3981203和0471-6552846。
3、9月6日—9月8日17时,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选定的报名点采集信息,获得准考证号后,考生进行网上选课、缴费。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根据我区自学考试发展需求,从2023年下半年起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增加现代文秘专业(专科)、动漫设计专业(专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护理学专业(本科)等5个专业。考生须认真阅读《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秘专业(专科)、动漫设计专业(专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护理学专业(本科)的公告》,及时了解新增开考专业相关政策。
(三)护理学(本科)专业申请毕业时,要求考生取得护理类、医学类(不包括中蒙医、药学)专科(或以上)前置学历,其他专科(或以上)专业在校或毕业生不得报考护理学(本科)专业。
(四)“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已停止接收新考生,课程安排、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截止到2025年下半年,请已经报考的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考试计划,尽快完成学业。
(五)2016年之前的在籍老考生可以按照规定报考本次考试,毕业申请、毕业证书颁发等工作截止到2023年下半年,请考生尽快完成专业计划,按时申请毕业。
(六)考生到现场采集信息时,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工作。
(七)考试将于10月28—29日进行,考前一周,考生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前如有相关事项通告,我们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考生可电话咨询自治区及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学考试有关盟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