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远体育中考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体育尖子免考
初中阶段参加省、市以上教育部门或和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省前6名、市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者,中考体育考试项目成绩按满分35分计算,但仍需参加《国标》项目的测试。体育获奖成绩鉴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秩序册有名单当页等相关有效佐证资料。
二、伤残学生免考
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或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三、择考
(一)择考规则
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由所在学校初审,并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体育考试项目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需附上表格)。在体育考试项目中可选择2个项目或1个项目进行考试。选择2个考试科目的,按其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两个项目最后得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1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平均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二)择考标准
1、营养不良
[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米')]:≤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
[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米')]:>26.5-29.9为I度;>30为I度:
3、严重脊柱弯曲
偏离中心线 2.5 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
两膝之间距离 10 厘米-19 厘米为I度;20 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
两脚之间距离 10 厘米-19 厘米为I度;20 厘米以上为Ⅱ度。
四、注意事项
(一)Ⅰ度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的要求,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1-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免考。
(二)凡申请免考的学生均需参加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理论考试,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按实际得分的9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而申请理论考试的考生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三)凡申请免考、选考、缓考的学生填好申请表,连同申请材料交任课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初审,签名确认后交所在学校审核,学校审核盖章后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复审,当地教育局复审后盖章汇总寄(送)至市教育局进行终审。市教育局终审后,将终审结果发回各地(校)公示7天。各县(市、区)对申请缓考考生的考试必须于2024年6月9日前完成。请各地务必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申请表寄(送)至市教育局1003室体卫艺科,逾期将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