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及资料提供要求
(一)生源分类及资料要求。
第一类:户籍类。截至2020年8月31日前,具有主城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资料要求:(1)户口簿;(2)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合法房产交房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6月20日。(该类生源依据实际居住地划分学区)
第二类:优待政策类(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持相关证明资料到县教科局基教股登记。资料要求:(1)户口簿;(2)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3)相关印证资料。(注:该类生源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不得择校)
第三类:住房类。学生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合法房产交房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6月20日。资料要求:(1)户口簿(学生与符合条件的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2)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含廉租房合同),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网签)。
第四类:就业经营类。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已在城区就业经营满一年。资料要求:(1)户口簿(学生与符合条件的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2)营业执照(连续实际经营满一年以上,查验时仍登记在册);(3)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第五类:随迁子女类。外县来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资料要求:(1)居住证;(2)户口簿;(3)务工证明,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