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申请时间是开学一个月内。
申请时间:
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在的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民办、企办普惠性幼儿园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免保教费:建立正式学籍并在大班或附设学前班当年截止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不超过6周岁的在园大班幼儿(以户口簿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符合入园年龄、并建立正式学籍的大班学生(含建立正式学籍的脱贫、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家庭中小班幼儿)。
注意:城乡低保户子女、农村脱贫、边缘易致贫、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父母残疾(残联认定的)的幼儿、因病因灾或其他原因导致阶段性贫困家庭幼儿等由学校根据《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点击查看)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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