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申请流程一览
申请流程:
1、家长申请
2、学校审核
3、公示
4、县级审核汇总
5、县区资金拨付
6、发放资金(抵扣生活费)
申请时间:
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在的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民办、企办普惠性幼儿园提出申请。
补助标准:
保教费:公办幼儿园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对在民办、企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减免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部分由幼儿家庭负担。
生活补助:学前一年家庭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