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截至2020年9月,辽宁有14个地级市。
2、辽宁省共辖14个地级市,分别是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3、辽宁省位于东北地区的南部。介于东经118°53至125°46,北纬38°43至43°26之间。南濒黄、渤二海,辽东半岛斜插于两海之间,隔渤海海峡,与山东半岛遥相呼应;西南与河北省接壤;西北与内蒙古毗连;东北与吉林省为邻;东南以鸭绿江为界与朝隔江相望。
4、辽宁省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除汉族以外,还有满族、蒙古族、回族、锡伯族等51个少数民族成份。
5、辽宁省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其中6个满族自治县(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宽甸)、2个蒙古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还有2个在省内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的市(凤城、北镇市)。
6、8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土地面积为3.43万平方千米,占辽宁省总面积的23.3%;少数民族人口174万人,占自治县总人口54.3%,占辽宁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6%。辽宁省有77个民族乡,主要分布在葫芦岛市绥中县、兴城市,铁岭市西丰县、开原市,锦州市义县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