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办小学入学政策
西安民办小学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1、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入学条件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属地区县、开发区范围内招生。
开发区管理的民办小学,可在本开发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行政区之间移交的民办小学,可在现管辖行政区和原管辖行政区范围内招生。
民办小学补录仍为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范围。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