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中考加分优待项目和规范办理程序的通知》(湛教〔2015]84 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23〕54号)有关要求,经考生申报、报名点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审定,市教育局汇总,现将2023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
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湛江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59—3211036、3315875传真号码:0759—3312074
电子邮箱: zjsjiyj_ijk@zhanjiang.gov.cn
2023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名单(点击划线部分查看完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