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分配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地点),对考生的报名点明确如下:
(1)辽宁省普通高中应届生、双语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报名点原则上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确认的应届考生,需经户籍所在地招考办同意。
(2)具有辽宁省户籍的往届生、其他社会考生,具有辽宁省户籍(身份证号“21”开头)学籍在外省的应届考生以及少年班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
(3)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在学籍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考生原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需接受有关考生报名并承担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