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地享有受教育权,顺利圆梦大学,国家开发银行已全面启动向考入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一、贷款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顺平县;
3.信用条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贷款政策
1.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2.贷款期限和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产生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三、助学贷款申贷程序
(一)贷款学生网上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由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先进行注册,然后按系统指引填写本人信息、高校信息以及共同借款人信息等,提出助学贷款申请,导出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后不得修改,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家庭经济信息并签名。
(二)现场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首次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到受理地点办理申贷手续,审查办理贷款所需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顺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南楼105室
咨询电话:7616532
具体各批次办理助学贷款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