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提示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小学一年级入学须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区直一、二、三小、二中招收片内具有城关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1日。适龄儿童、少年需与其父母至少一方(法定监护人)同住且与其父母至少一方同在户口簿,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需出具监护人证明。
3.四小、五小、实验小学、三中、中冉中学除招收规定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外,接收城区有房产(以交付使用为准)但无城关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区直一、二、三小、二中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依就近入学原则在以上学校就读)。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不符合以上2.3两项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提供工作证明和住房证明,经核查真实有效后,由清苑镇总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安置。
5.特别提醒:
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②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将认真查验招收学生的信息,必要时入户调查,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入学资格。
如有疑问可咨询清苑区教体局普教股,咨询电话0312-81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