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依据和原则。
1.根据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名额、考生的志愿和中考分数进行择优录取。
2.直分名额按考生报考学校所在批次的第一志愿录取。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录取顺序。
先以每个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名额和考生志愿,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对直分名额进行录取。完成直分指标录取后,再对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内招生名额进行划线录取。
普通高中的志愿是平行志愿吗?请问具体是什么意思?
平行志愿就是指同一批次的普通高中志愿中,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志愿先后原则进行录取,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为平行志愿。若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且其分数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时,将被录取到第二志愿学校,以此类推。
举例说明:一个考生600分,第一志愿填A学校,第二志愿填B学校,另一个考生599分,第一志愿填B学校。那么,如果60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A学校未被录取,在录取第二志愿B学校时,依然会比考599分的考生优先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