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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由学校负责,时间截至11月20日。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管理,确保及时生成学籍,为学生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工作提供依据。同时12月20日前将生成的学籍在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信息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为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以及未在市教育局备案的合作办学学校招录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一查到底,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