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石龙户籍生就读民办补贴申请条件的家长,可以按照以下程序申请补贴
(一)提出申请。
1. 学期结束时,适龄户籍学童先向接收的民办学校缴交学费,如新入户石龙镇,在石龙镇外就读的学生,可凭户口本提前到镇内民办学校报读(见附件),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可接受学生报名并做好登记。2019年4月31日前,家长将学生户口簿、出生证、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在本校就读不需要)、《石龙镇户籍适龄学童入读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申请表》的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到接收学校。
2. 每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内由镇宣教局组织民办学校对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适龄户籍学童进行信息采集,各民办学校核对学生信息后,按照要求登记学生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19年石龙镇户籍适龄学童入读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申请汇总表》《石龙镇户籍适龄学童入读民办学校学位补贴申请》,连同学费收据和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并上报镇宣教局。
(二)资料审核。宣教局联合公安分局对上报学生信息进行初审,核对信息无误后,由宣教局整合相关材料报镇政府审批。
(三)经费下拨。待镇政府同意后,由镇财政按补助学童的名单和补助标准统一直接发放到学童家属的账户。
(四)咨询方式。
1. 电话咨询,86116333;
2. 新媒体咨询,咨询网址:www.dgsljy.com或石龙教育微信公众号